【導語】:根據《長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試行)》,對35周歲(含)以下畢業兩年內,落戶并在長工作的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以及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長沙租房和生活補貼是如何申請的呢?申請對象、補貼標準、申請流程等內容請查看正文。
申請對象:
落戶長沙并在長工作的下列人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
1.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35周歲(含)以下、畢業兩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博士、碩士及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
2.境外高校畢業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歲(含)以下、畢業兩年內的境外高校碩士和本科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
3.編制內新引進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屬高校及市、區縣(市)屬公立醫院、中小學校編制內新引進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歲(含)以下、畢業兩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博士。
在長工作包括下列四種情況:
申請人與長沙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在長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申請人在長自主創業,并按規定在長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以靈活就業形式參保的除外);
申請人與長沙市范圍外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地在長沙市,并按規定在長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編制內新引進的博士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補貼標準:
境外高校博士10萬元/人、國內普通高校博士3萬元/人、碩士2萬元/人、本科1.2萬元/人,租房和生活補貼從申請當月開始計發,根據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情況按月據實發放,發放期限最長為兩年。
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提交以下申報資料:
1.勞動合同原件;自主創業者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依法登記文件)原件;編制內新引進博士提供公開招聘人員名冊或事業單位人員調動通知單原件;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境外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身份證、戶口頁原件。
申報流程:
租房和生活補貼常年受理申報,每月集中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按照下列流程進行申報:
1.申報。申請人登錄長沙人才智慧導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載“長沙人才”APP填寫申報信息,并將相關資料拍照或掃描上傳到申報平臺,也可就近到全市各級人才服務窗口申報。各級人才服務窗口對申請人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
2.審核審定。市、區縣(市)、園區人社部門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提出建議補貼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形成擬補貼名單。
3.公示。將擬補貼名單在部門網站等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資金統一撥付至個人社??ㄙ~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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